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品质标准(2022)
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品质标准(202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提升西咸新区城市建设品质,高标准建设宜居宜业城市,实现规划科学、标准超前、建设有序、品质优良、管理高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是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重要补充,重点对西咸新区范围内各类项目建设的规划布局、配套设施、建筑品质、公共空间等方面提出更高品质要求。新区范围内所有新建项目应严格执行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标准和规定,同时满足本标准的要求。
第三条 本标准第四、五条应在新建区域片区综合规划、行业相关规划中合理布局,严格落实。对于已建成区域,应参照标准结合实际分期分批实施;本标准第六至十九条应在相关项目用地划拨或出让时,根据规划设计条件,将相关要求纳入土地供应条款并严格落实执行。本标准涉及的各类项目,应在方案审批和建设管理中结合实际落实新标准相关要求。
第二章 宜居建设标准
第四条(居住服务设施)从十五分钟生活圈和居住小区两级完善居住服务设施。其中:
在十五分钟合理步行范围内,以构建相对集中的便民服务设施区域为目标,对教育、公共服务设施、商业设施、活动场地等四方面提出14项设施配置要求,具体指标及建设要求应满足附表1要求。每个生活圈范围一般不应大于5平方公里,服务人口一般为5-8万人,最大不应超过10万人。
为全面提升小区品质,打造美观、便利、通达、舒适、智慧的高标准小区,从规划设计、配套设施、绿化场地、停车配建、智慧设施五方面提出38项控制要求,具体要求见附表2。其中,教育设施配建规模须符合本标准附表3和附表4要求。
第五条(商品住宅)为提升商品住宅建筑使用品质,所有开发型住宅项目(不含拆迁安置和保障性住房)要求在窗地比、层高、公共空间、电梯、外立面、户内、绿色建筑7个方面应达到A+级、A级或B级标准,共有产权房根据实际需求参照A级或B级标准执行。具体指标须符合本标准附表5要求。
第六条(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为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所有新建公租房和保租房项目参照商品住房B级标准建设,同时在外立面装饰材质、层高、功能、电梯、设备、绿色建筑、全装修等7个方面不得低于附表6控制要求。
第七条(安置类住房) 为规范安置类住房建设管理,所有新建安置房项目应参照商品住房B级标准建设,并在层高、外立面、电梯、设备、绿色建筑、户内装饰、公共空间等7个方面不得低于附表7控制要求。
第三章 产业载体建设标准
第八条(新型产业园区) 为提高新区就业环境品质,以建设配套齐全、功能复合的新兴产业园区为目标,要求满足规模的园区在公共管理、产业服务、商业休闲、特色服务和景观环境等5个方面达到标准要求,具体应符合附表8要求。
第九条(标准厂房) 推进生产建筑的标准化建设,所有标准厂房要在面积、高度、功能、外立面装饰、屋面、供电、智能化、绿色建筑8个方面达到标准要求,具体指标须符合本标准附表9要求。
第十条(商务办公) 除超高层建筑外,商业商务项目容积率应控制在5.5以下。提升商务办公国际化品质,所有商务办公项目要求在空间尺寸、大堂设计、外立面装饰材质、建筑面宽、建筑立面、内部架高地板、电梯、电气、停车、快递投送设施、绿色建筑11个方面达到A级或B级标准。具体指标须符合本标准附表10要求。
第十一条(科研办公)新建科研办公建筑的控制指标、功能构成、建筑风格、外立面材质、建筑组合、色彩、层高、服务设施、绿色清洁、环境景观、智慧安防、智慧交通等12项内容应符合附表11要求。
第十二条(仓储建筑)提升仓储建筑的标准化建设水平,所有仓储建筑在设备、高度、外立面装饰、屋面、智能化、绿色建筑6方面须达到A级或B级标准。具体指标须符合本标准附表12要求。
第十三条(酒店)提升酒店服务品质,所有酒店项目要求在大堂设计、宴会厅、入口设计、电梯厅、外立面装饰材料、建筑立面、电梯、庭院景观、停车、配套设施、绿色建筑11方面达到A级或B级标准。具体指标须符合本标准附表13要求。
第四章 城市公共设施
第十四条(学校)新建小学容积率不得小于0.6,新建中学容积率不得小于0.5。学校建筑形态、层高、外立面材质、内部空间、日照要求、室外活动场地、接送集散场地、接送港湾、地下接送系统、新技术、智能化、绿色建筑12方面达到标准要求,具体应符合附表14要求。
第十五条(加油加气站)提升加油(加气)站及甲醇加注站标准化建设水平, 所有新建项目占地面积不得大于5000平方米,容积率不得大于1.0,建筑密度不得大于40%,绿地率不得小于25%,并且要求在外观、停车配置、便利服务设施、智能化4方面达到A级或B级标准。具体指标须符合本标准附表15要求。
第十六条(公交场站)提升公交场站标准化建设水平,首末站、枢纽站、停保站和综合车场等各类公交场站建设规模须符合附表16要求,并从“立体化、人性化、智能化、美观化”四方面达到标准要求,具体应符合附表17要求。
第十七条(变电站)提升变电站标准化建设水平,所有新建变电站项目建设形式和规模应符合附表18要求,建设形式、控制指标及建筑外观应分别达到标准要求,具体应符合附表19要求。
第十八条(医院)医院建筑(不含社区医院)须安装中央空调、医院专用新风系统、管道直饮水系统,根据实际条件配置垃圾污衣污物气动管道输送收集系统,并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评定标准。
第十九条(道路及桥梁)实现市政道路及桥梁标准化建设,所有新建市政道路及桥梁应从路面及施工、道路设施、市政设施、绿化环境四方面满足附表20要求。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条 本标准所指重点区域是指新区渭河、沣河、泾河沿线地块、轨道站点周边300米范围内以及其他明确的新区重点区域。
第二十一条 鼓励各类项目在严格落实以上各项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提升项目品质,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满足相关引导要求,具体要求见附表21。
第二十一条 本标准由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管委会制定,因特殊原因不能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应按程序进行论证,经批准后实施。
附表1
十五分钟便民服务设施配建表
| 配套设施 | 规模要求 | 品质建设要求 | |
教育 | 1 | 初中 | 落实控制性详细规划布局。 | 依据中小学建设品质标准要求进行建设。(详见附表14) |
2 | 小学 | |||
公共服务设施 | 3 | 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 | 1处; 建筑规模不小于2000平方米。 | 应包含预防,医疗,保健,康复等功能; 设置于相对独立的低层、多层建筑或公共建筑内,应位于相对独立区域的首层及以上,并设独立出入口和垂直无障碍电梯。 |
4 | 文化活动中心(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 1处; 建筑规模不小于3000平方米。 | 包含多功能室、棋牌室、图书室等,室外建设文化舞台≥150㎡,文化广场≥600㎡;设置于相对独立的低层、多层建筑或公共建筑内,位于建筑两层以上的应设垂直无障碍电梯。 | |
商业设施 | 5 | 商业设施 | 1处; 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 | 应包括购物、餐饮、电影院等商业及休闲娱乐设施。 |
6 | 室内健身房 | 3处; 建筑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 | 可结合商业设施联合建设; 场地空间净高度不低于2.6米; 禁止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 地下半地下活动地面与室外出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 米,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 |
7 | 生鲜超市(含菜市场) | 3处; 每处不小于2000平方米。 | 可结合商业设施联合建设; 应包括新鲜蔬菜、肉类、水产品、禽类等生鲜食品和熟食品、副食品及其他日用消费; 不得建设影响环境整洁和居民生活的露天菜市场。 | |
8 | 书店(社区书屋) | 2处。 | 可结合商业设施或其他公共空间联合建设; 应包含书报阅览,茶座等功能; 应划定独立的儿童阅览区。 | |
9 | 银行营业网点 | 3处。 | —— | |
活动场地 | 10 | 多功能运动场地 | 1处; 用地规模不小于5000平方米。 | 可结合城市公园、广场设置; 设置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活动场地,以及7人制以上足球场地,满足居民日常使用及社区体育比赛; 提供夜间运动灯光照明; 设置供全年龄段使用的直饮水设施。 |
11 | 老年人活动场地 | 1处; 用地规模不小于1500平方米。 | 可结合城市公园、广场设置; 应提供活动广场、健身设施、休憩桌椅、缓坡步道等适老活动空间和设施; 保证至少1/2面积冬至日日照不小于3小时; 符合无障碍设计标准。 | |
12 | 儿童活动场地 | 1处; 用地规模不小于1500平方米。 | 可结合城市公园、广场设置; 应提供沙坑、活动广场、儿童攀爬架等儿童游乐设施; 铺装应采用柔性塑胶; 设置直饮水设施; 应保证至少1/2面积冬至日日照不小于3小时。 | |
13 | 口袋公园 | 3处; 总用地规模不小于1公顷。 | 宜独立设置; 口袋公园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封闭围墙; 座位不小于20位; 设置供全年龄段使用的直饮水设施; 相关标识设施及雕塑小品应体现西咸地域文化特色; 夏季有植物遮阴,冬季能透进阳光。 | |
14 | 社区绿道 | 至少8公里。 | 自行车、步行专用道应按绿道标准统一铺装和色彩、标识; 采用塑胶跑道、彩色沥青形式; 沿路设置休息座椅、手机充电设备、自动售卖机等服务设施; 相关标识设施及雕塑小品应体现西咸地域文化特色; 夏季有植物遮阴,形成舒适美观的绿色林荫道。 |
附表2
居住小区规划建设品质标准
一、规划设计要求(共6项) | |||
控制项目 | 控制要求 | ||
(一)规划选址 | 安置小区选址应优先选取轨道站点周边等交通设施便利、公共服务配套齐全的区域进行建设,同时应保证与周边区域形象和功能协调,避免选址于重要的城市形象展示界面和商务核心区。 | ||
(二) 形态 控制 | 1 | 容积率 | 开发类居住小区容积率应控制在2.5以下。 公租房(含保租房)、安置房小区容积率不得大于2.8。 |
2 | 建筑密度 | 混合高度居住小区建筑密度应控制在28%以下。 | |
3 | 建筑高差 | (1)所有居住小区沿城市道路、开放空间、滨河等城市公共界面不得出现三个及三个以上相邻成排的54米以上高层建筑采用同一建筑高度,且相邻高度差须大于等于9米; | |
4 | 总体高度 | 所有新建居住小区建筑高度不得大于80米。 | |
5 | 建筑立面 | 位于城市重点区域的住宅建筑外立面应当进行公建化设计。 | |
6 | 建筑面宽 | 10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建筑单元拼接组合不得超过两个单元,且最大连续面宽投影一般不得超过72米。 | |
二、设施配套要求(共16项) |
配套设施 | 规模控制(平方米) | 建设品质要求 | |||||||||
按居住小区地上建筑面积分档/万平方米 | |||||||||||
大于等于28 | 18(含)-28 | 10(含)-18 | 3(含)-10 | 小于3 | |||||||
(三)教育 | 7 | 幼儿园 | 见附表3-4及第十四条相关要求。 | ||||||||
(四) 社区服务 | 8 | 社区综合服务用房 | 4800 | 2500 | 1700 | 800 | 300 | (1)原则上应包括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社区卫生服务站、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及学前儿童日间照料中心(托儿所),各类功能分配面积由所在新城民政部门牵头统一调配并监督使用; (2)新建住宅项目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应相对集中设置,位于裙楼或临路独立建筑等独立区域,内部空间需满足功能要求,不得设置于住宅单元内部及地下; (3)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应于建筑物首层开始设置,并设置独立出入口和独立使用通道,原则上设置于建筑物1-3层,如有3层及以上的应设置电梯; (4)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应满足生活用房冬至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的要求,学前儿童日间照料中心应满足生活用房冬至日日照不小于3小时的要求; (5)具体管理依照《西咸新区社区综合服务用房使用管理办法》(陕西咸办发〔2020〕5号)执行。 | |||
(五) 商业设施 | 9 | 综合超市 | 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 | —— | (1)包括新鲜蔬果、肉类和熟食品、副食品及其他日用消费等功能; (2)不得设置于住宅单元内部。 | ||||||
10 | 便利店 | 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 | 1处。 | 应设置快速餐饮、手机设备快速充电、图书报刊零售等服务。 | |||||||
11 | 便民药店 | 至少一处 | 需提供24小时服务。 | ||||||||
12 | 生活服务点 | 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 | 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 | 1处。 | (1)可分散设置,结合实际配备饮品店、洗衣店、打印店、餐饮、理发、花店、皮具护理、牛奶配送、水站、家政服务等服务; (2)公租房(含保租房)小区应结合需求设置共享食堂、健身房等功能。 | ||||||
(六) 生活设施 | 13 | 小区大堂 | 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 | 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 | (1)层高不小于4.5米,净高不得小于3.6米; (2)主入口门宽不应小于1.6米; (3)应包括较为独立的礼宾休息区、信报区等功能区; (4)符合无障碍标准; (5)公租房(含保租房)小区应结合小区大堂设置公租房公共会客厅,应包含接待、休闲、等候等功能。 | ||||||
14 | 标识系统 | —— | (1)出入口附近、主要路口及公共空间设置醒目的标识导视系统; (2)小区内消防车通道达到标识化管理要求。 | ||||||||
15 | 物业用房 | 总建筑面积的2‰且不小于100平方米。 | (1)具备智能水表、电表、燃气表数据采集、查询和缴费功能。 (2)不宜设置于地下。 | ||||||||
16 | 自助服务点 | 2处,每处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 | 1处,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 | 为小区自助购物、自助洗衣等需求提供空间预留,结合主要出入口及公共空间分散设置; | |||||||
17 | 快递服务 | 2处,其中至少一处为设置独立的快递存储室,面积不小于45平方米。 | 1处独立的快递存储室,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 | 结合主要出入口及公共空间分散设置。 | |||||||
18 | 直饮水站 | 4处。 | 2处。 | 1处。 | 结合主要小区出入口及地下车库出入口分散设置。 | ||||||
19 | 再生资源回收点 | 4处,每处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 | 2处,每处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 | 1处。 | —— | ||||||
20 | 生活垃圾收集站 | 1处,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 | 1处,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 —— | |||||||
21 | 生活垃圾收集点(分类垃圾箱) | 每两个单元设置1处。 | 每处均应满足各类垃圾投放需求。 | ||||||||
| 22 | 公共卫生间 | 2处,每处建筑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 | 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 | 应设置母婴室和第三卫生间。 | ||||||
三、绿化场地要求(共5项) | |||||||||||
(七) 绿化场地 | 27 | 整体要求 | 指导造价不低于300元/平方米。 | (1)满足无障碍要求; (2)配置智能浇灌系统。 | |||||||
28 | 室外综合健身及儿童、老年人活动场地 | 2处,每处用地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 | 1处,用地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 | —— | (1)应提供为儿童服务的沙坑、儿童攀爬架等儿童游乐设施; (2)应提供为老年人服务的健身设施、休憩桌椅、缓坡步道等适老活动空间和设施; (3)符合无障碍设计标准; (4)铺装应采用柔性塑胶; (5)设置直饮水设施; (6)保证至少1/2面积冬至日日照不小于3小时。 | ||||||
29 | 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 | 1处,用地面积不小于850平方米。 | 1处,用地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 | (1)设置篮球架、乒乓球、羽毛球等活动场地,以及3人制以上足球场地,建议设置篮球场地。 (2)配置室外综合健身器械、休息座椅等设施; (3)提供夜间运动灯光照明; (4)设置直饮水设施。 | |||||||
30 | 健身绿道 | 长度不小于800米。 | 长度不小于400米。 | 长度不小于200米。 | (1)应采用塑胶跑道、彩色沥青形式进行统一铺装和色彩、标识; (2)沿路设置休息座椅、手机充电设备等服务设施; (3)夏季有植物遮阴,形成绿色林荫道。 | ||||||
31 | 海绵城市 |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得小于80%; 雨水径流TSS消减率不得小于50%; 下沉式绿地比例不宜小于60%; 人行道、地面停车场、广场透水铺装比例不宜小于90%; 或参照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执行。 | —— | ||||||||
四、停车配建要求(共4项) | |||||||||||
(八) 停车 服务 | 23 | 机动车停车位 | (1)停车配建指标及充电桩配置要求应严格按照西安市相关要求执行,对于配建幼儿园的,可结合实际需求增加配置部分车位,用于教职工机动车停放; 地下车库车位、车道采用环氧平涂地坪;坡道采用降噪止滑坡道; (2)商品房小区大车位比例占总车位比例不低于25%; (3)停车实现智慧化管理。 | ||||||||
24 | 访客停车位 | (1)不得出售,允许外部访客等公共用途使用; (2)有实际需求的,应结合实际情况另行配套一定规模的社会公共停车,有条件的应设置独立出入口与业主车位分区管理; (3)公租房(含保租房)小区可不配建访客停车位。 | |||||||||
25 | 非机动车停车位 | 应根据实际居民分布,于每栋楼分散布局非机动车停车位,并配置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安全充电设施及相关消防、监控设施。 | |||||||||
26 | 共享单车停车区 | (1)应结合不同出入口分散设置; (2)通过色彩或铺装划定明确的停车范围。 | |||||||||
五、智慧设施要求(共6项) | |||||||||||
(八) 智慧设施 | 32 | 管理运营 | (1)1处,不小于80平方米; (2)具备实施监控显示设备。 | ||||||||
33 | 监控系统 | (1)针对建筑生活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进行监视、报警。 (2)配置周界防越报警系统;系统管理软件带有电子地图功能; (3)小区各类各级出入口、周界区域、重要的公共空间、市政基础设施应实现监控系统全覆盖,视频监控系统应具有抓拍功能,并接入公安系统; (4)所有楼宇配置高空抛物检测系统。 | |||||||||
34 | 智慧安防 | (1)门禁系统应采取人脸识别及刷卡等方式,车禁系统应安装具有自动识别开启和实时记录的车辆进出装置,建设终端并接入公安系统; (2)单元门厅(含地下室)出入口、小区人行出入口、出屋面通道、自行车库通室外通道(如有实体门);重要无人值守设备机房门电子门锁带状态反馈接口;系统可远程监测门状态、具备电子地图功能。 | |||||||||
35 | 智慧消防 | 设置建筑消防用水检测设备,对消防用水水压、水位进行检测、预警,并将消防设施监测预警数据接入西咸数字消防联网平台。 | |||||||||
36 | 信息网络 | (1)实现全覆盖; (2)所有公共空间及建筑预留5G系统接口及设备安装条件。 | |||||||||
37 | 公共广播 | 小区大堂、会所大堂、室外泳池周围、小区景观中心花园设置扬声器。 | |||||||||
38 | 电子巡查系统 | 应在小区周界、住宅楼周围、会所、地下停车库、地面机动车集中停放区、重要设备机房、楼内公共区域、主要出入口的消防楼梯处等区域设置巡查点。采用离线式电子巡更系统,跟踪记录、管理控制保安人员的巡查路线、方式及工作状态。 |
附表3
居住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规模要求
教育设施类别 | 建设规模及应建教育设施规模 | 备注 | ||||
幼儿园 | 18万平方米(含)-19万平方米(不含) | 19万平方米(含)-29万平方米(不含) | 29万平方米(含)-40万平方米(不含) | 40万平方米(含)-50万平方米(不含) | 50万平方米(含)-60万平方米(不含) | 60万平方米以上的,参照18万至60万要求,另建相应规模幼儿园。 |
6个班 | 9个班 | 12个班 | 15个班 | 18个班 | ||
小学 | 36万平方米(含)-44万平方米(不含) | 44万平方米(含)-60万平方米(不含) | 60万平方米(含)-74万平方米(不含) | 74万平方米(含)-90万平方米(不含) | / | 90万平方米以上的,参照36万至90万要求,另建相应规模小学。 |
18个班 | 24个班 | 30个班 | 36个班 |
附表4
幼儿园建设规模控制表
班数 | 用地规模 (平方米) | 建筑规模 (平方米) |
6班 | 2700 | 2664 |
9班 | 4050 | 3850 |
12班 | 5400 | 4900 |
15班 | 6750 | 6135 |
18班 | 8100 | 7360 |
注:中小学按控规预留用地规模落实。
附表5
商品住宅建筑品质标准要求
序号 | 项目 | 控制要求 | |||
A+级 | A级 | B级 | |||
1 | 窗地比 | 外门窗展开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小于0.25。 | 外门窗展开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小于0.20。 | 外门窗展开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小于0.15。 | |
2 | 层高 | 6层以上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不低于3.15米; 6层以下住宅建筑首层大堂层高不低于5米,标准层层高不低于3.3米。 地下车库层高不低于3.6米。 | 标准层层高不低于3.15米; 6层以上住宅建筑首层门厅层高不低于4.50米; 地下车库层高不低于3.6米。 | 标准层3.00米; 6层以上住宅建筑首层门厅层高不低于4.50米; 地下车库3.5米。 | |
3 | 外立面 | 设计 | (1)风格与色彩应于周边环境相协调; (2)客厅需设置全景落地窗; (3)每户应结合设计预留中央空调设备平台位置,空调机位、设备平台应结合外立面隐蔽设置,不得影响外立面。 | (1)风格与色彩应于周边环境相协调; (2)每户应结合设计预留中央空调设备平台位置,空调机位、设备平台应结合外立面隐蔽设置,不得影响外立面。 | |
外墙面 | (1)铝板、LOW-E钢化隔热中空玻璃等材质为主,搭配石材。 (2)禁止使用普通涂料和高反射幕墙、彩色玻璃幕墙。 | (1)2层以下采用铝板、陶板、干挂石材等材质,3层及以上采用金属漆、真石漆、双层隔热玻璃; (2)特殊地段住宅明确要求进行公建化立面设计的应采用石材、高级面砖、铝板、玻璃幕墙等材料; (3)禁止使用普通涂料和高反射幕墙、彩色玻璃幕墙。 | (1)2层以下真石漆; (2)3层及以上质感涂料(采光井、生活阳台内侧、设备阳台为弹性平涂);禁止在道路转角处设置大面积高反射玻璃。 | ||
线条 | 铝合金、铜等金属线条,避免过于挑出的线条影响采光。 | 石材或铝合金,避免过于挑出的线条影响采光。 | 石材,避免过于挑出的线条影响采光。 | ||
单元门头 | 雨棚:石材或铝板 单元门:宽不小于2.2米,高不小于2.4米 | 雨棚:石材或铝板 单元门:宽不小于2米,高不小于2.2米 | 雨棚:石材或真石漆 单元门:宽不小于1.8米,高不小于2.2米 | ||
4 | 公共空间 | 首层大堂 | (1)须设首层大堂。6层以上住宅大堂与电梯厅总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 6层及以下大堂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 (2)大堂设施:设置不小于5平方米的信报间。大堂中预留会客空间,可选配沙发、茶几、边几、端景台等软装。 (3)大堂装修要求:地面采用石材+石材波打线,墙面采用石材+背景墙,天花建议设置多级吊顶。 | (1)6层以上住宅必须设首层大堂,宽敞明亮,自然景观好,大堂与电梯厅总面积不小于35平方米; (2)6层及以下住宅建议设置大堂,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 | (1)6层以上住宅必须设首层大堂,有自然采光; (2)6层以上住宅大堂与电梯厅总面积建议不小于25平方米。 |
地下大堂 | (1)6层以上住宅应结合地下车库设置地下入户大堂,退主车道两米以上,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 (2)地下大堂整体装修风格与首层大堂及小区整体风格相协调。地面及墙面采用石材,天花板建议吊顶。 | 6层以上住宅应设置地下大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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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层 | (1)电梯厅装修要求:地面采用石材+石材波打线,墙面采用石材+背景墙与涂料饰面相结合。 (2)消防楼梯间装修要求:地面采用石材;墙面采用石材或涂料饰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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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户内 | (1)安装24小时新风系统,智能空气质量检测 (2)设置中央前置过滤器、中央净水器,入户水质达到食品级卫生净化; (3)选用双层隔音窗,隔音防火门以降低噪音干扰。 | 建议全装修, 装修内容包括户内各房间地面、墙面、吊顶、插座、灯具、户内门,以及一体化装配的橱柜、壁柜以及厨房、卫生间设施等。 | 建议全装修,装修内容包括户内各房间地面、墙面、吊顶、插座、灯具、户内门,以及一体化装配的橱柜、壁柜以及厨房、卫生间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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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电梯 (如设) | (1)单梯服务不大于60户; (2)等候时间不超过60秒; (3)独立电梯入户; (4)最小控制开门尺寸:1000*2300。 | (1)单梯服务不大于60户; (2)等候时间不超过60秒; (3)最小控制开门尺寸:1000*2300。 | (1)单梯服务不大于80户; (2)等候时间不超过90秒; (3)最小控制开门尺寸:900*2100。 | |
7 | 绿色建筑 | 应达到绿色建筑基本级以上要求。其中: 采用全装修且5 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居住小区应达到一星级评定标准; 采用全装修且20 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居住小区应达到二星级评定标准。 |
附表6
公租房、保租房建筑品质标准要求
序号 | 位置 | 品质要求 | |
1 | 外立面装饰材质 | 执行住宅B级标准。 | |
2 | 层高 | 独立建设的公租房建筑标准层高不得小于2.9米,首层门厅不做高度控制。 | |
3 | 功能 | 卫生间面积不小于3平方米,独立设置的厨房面积不小于4平方米。 | |
4 | 电梯 | 单梯服务不大于100户,等候时间不超过100秒;开门尺寸不做要求。 | |
5 | 设备 | (1)应采用“一户一表”的水电气暖供应方式,并通过多表合一和智能控制方式实现计量付费一体化和远程管理。 (2)设置新建筑消防用水监控设备,对消防用水水压、水位进行检测、预警。 | |
6 | 绿色建筑 | (1)应达到绿色建筑基本级以上要求。其中: (2)采用全装修且5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居住小区应达到一星级评定标准; (3)采用全装修且20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居住小区应达到二星级评定标准。 | |
7 | 全装修 | 总体要求:配置基础装修和基本家电,满足拎包入住需要。 | |
其中 | 门窗 | (1)单元门:钢制防盗门+智能楼宇门禁; (2)户门:钢制保温防盗门+智能楼宇门禁; (3)室门:实木复合门; (4)窗:铝合金窗,带纱窗。 | |
阳台 | (1)墙面:水性内墙耐擦洗环保涂料或釉面砖; (2)地面:防滑地砖; (3)天棚:水性内墙耐擦洗环保涂料并配置衣物晾晒设施。 | ||
起居室、卧室 | (1)墙面、天棚面:水性内墙耐擦洗环保涂料或内墙乳胶漆; (2)地面:防滑地砖; (3)其他:预装网络,电源插座不少于4套,配置节能吸顶灯,配备床、衣柜等基本家具。 | ||
厨房 | (1)地面:防滑地砖; (2)墙面:釉面砖到顶; (3)天棚:铝扣板吊顶或PVC扣板顶棚、配置节能吸顶灯; (4)灶台及橱柜:配备整体橱柜,花岗岩或防火面板台面,防火面板橱柜,燃气灶,成品不锈钢水槽(含节水龙头); (5)其他:预装抽油烟机,预留电源插座不少于3套。 | ||
卫生间 | (1)地面:防滑地砖; (2)墙面:釉面砖到顶; (3)天棚:PVC扣板顶棚,配置节能吸顶灯,预留浴霸、热水器、排风扇位置和接口; (4)卫生洁具:配备洗面盆、盥洗镜、节水座便器、节水型淋浴喷头; (5)其他:预留防水电源插座不少于2套,结合内部空间布局预装洗衣机及专用水龙头及管道、电源。 |
附表7
安置房建筑品质标准要求
序号 | 位置 | 品质要求 | |
1 | 层高 | 独立建设的安置房建筑标准层高不低于2.9米。 | |
2 | 外立面 | 执行住宅B级标准。 | |
3 | 电梯 | 执行住宅B级标准。 | |
4 | 设备 | (1)应采用“一户一表”的水电气暖供应方式,并通过多表合一实现计量付费一体化; (2)楼梯、门厅、走廊应设置节能自熄开关。 | |
5 | 绿色建筑 | (1)应达到绿色建筑基本级以上要求。其中: (2)采用全装修且5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居住小区应达到一星级评定标准; (3)采用全装修且20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居住小区应达到二星级评定标准。 | |
6 | 基础装修 | 总体要求:配置基础装修,不含家具电器。 | |
户 内 装 饰 | 阳台 | (1)地面:防滑地砖防水楼面; (2)墙面:刮腻子,白色防霉乳胶漆、瓷砖踢脚; (3)顶棚:刮腻子,白色防霉乳胶漆。 | |
起居室、卧室 | (1)地面:细石混凝土楼面; (2)墙面:刮腻子,白色乳胶漆、水泥砂浆踢脚; (3)顶棚:刮腻子,白色乳胶漆。 | ||
厨房、卫生间 | (1)地面:防滑地砖防水楼面; (2)墙面:瓷砖到顶; (3)顶棚:刮腻子,白色防霉乳胶漆。 | ||
设施设备 | (1)卫生间蹲便器安装一套,洗脸盆一套; (2)预留有线、宽带、电话插孔,空调装置所需得孔洞; (3)套内门统一留门洞,门由用户自理。 | ||
门窗 | (1)入户门:钢制保温防盗门; (2)窗:断桥隔热窗、中空安全玻璃。 | ||
7 | 精装修 | 基本实现精装修 | |
公共空间 | 门厅 | (1)地面:防滑抛光砖或石材铺贴; (2)墙面:抛光砖饰面; (3)顶棚:吊顶或白色乳胶漆饰面。 | |
电梯厅 | (1)地面:普通花岗岩或抛光砖面层; (2)墙面:抛光砖饰面; (3)顶棚:吊顶或白色乳胶漆饰面; (4)电梯门套:中档花岗岩饰面或同价位大理石饰面或不锈钢门套。 | ||
标准层走廊及电梯间 | (1)地面:防滑抛光砖面层; (2)墙面:白色乳胶漆饰面、瓷砖踢脚; (3)顶棚:白色乳胶漆饰面; | ||
楼梯间 | (1)地面:水泥砂浆面层,五层以下采用耐磨地坪; (2)墙面:白色乳胶漆饰面、水泥砂浆踢脚; (3)顶棚:白色乳胶漆饰面; (4)扶手:不锈钢或金属、清漆饰面。 | ||
单元门 | 带有钢化玻璃的钢制防盗门+智能楼宇门禁; |
附表8
创新型产业园区建设品质标准
项目 | 标准要求 | |
1 | 公共管理设施 | 公共管理中心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至少包括党群服务、政务服务、人才服务等功能。 |
2 | 产业服务设施 | (1)产业服务中心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包括:生产检测认证、人才教育培训、金融咨询等功能; (2)会议展演中心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 (3)酒店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8000平方米,房间数不得少于150个。 |
3 | 商业休闲设施 | 总建筑面积不小于9000平方米,应集中设置,建议形成商业街或结合轨道站点形成TOD综合体,鼓励提供延时服务,提升园区夜间城市活力。具体设施应包括: (1)生活超市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800平方米,可不含生鲜功能; (2)商业餐饮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 (3)影剧院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 (4)室内综合健身馆1处,应包括羽毛球、游泳及综合器械等功能,有条件的可结合建设室内网球、篮球馆,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 (5)综合书店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 |
4 | 特色服务设施 | 学前儿童托管及教育培训中心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 |
5 | 景观环境设施 | 应配置科创公园1处,占地面积不小于10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应包括室外夜光球场等多功能运动场地。 |
附表9
标准厂房建设品质标准
序号 | 项目 | 控制要求 | |
1 | 设计 | 面积 | (1)单栋面积一般不小于1000-5000平方米,单层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 (2)应在设计中预先考虑内部300-500平方米分割使用需求。 |
2 | 高度 | (1)标准厂房一般不低于3层,其中轻工业标准厂房应在4层以上; (2)标准厂房首层层高不低于6米,标准层高不低于4米。 (3)特殊承重及设备尺寸要求项目根据实际生产需求可设置定制化单层厂房,层高不得低于7米。 | |
3 | 功能 | 须具备恒温恒湿及无尘改造条件。 | |
4 | 外部 | 外立面装饰 | (1)外立面须做公建化处理; (2)材质:采用金属板材、复合板材、新型材料预装板、玻璃、真石漆、面砖、石材等; (3)色彩:低饱和度浅色系色彩为主色调; (4)对外立面企业LOGO进行优化设计,摆放位置应位于厂房建筑上半部分。厂房LOGO采用横向布置。且大小不得大于立面面积的5%。 |
5 | 屋面 | (1)标准厂房所有屋面加装或预留设置太阳能光伏组件的荷载; (2)无产业特殊要求的屋面须进行绿色屋顶建设。 | |
6 | 设备 | 供电 | 380、220双电源供电方式:当市政为独立双路电源供电,一用一备;当市政为一路电源供电时,应具备备用电源保障供电不间断。 |
7 | 智能化 | (1)实现安防、通讯及消防应用系统智能化; (2)所有区域预留高速光纤网络通讯(工业标准)接口。 | |
8 | 绿色建筑 | 须达到行业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
附表10
商务办公建筑品质标准要求
序号 | 项目 | 控制要求 |
A级 | ||
1 | 空间尺寸 | (1)大堂宽敞、挑高两层以上; (2)标准层净高3.0米及以上; (3)电梯厅净宽不小于3米。 |
2 | 大堂设计 | (1)设置不小于400平方米或整层大堂,设接待、等候、商务及咖啡区、信报间; (2)首层应设男、女及残疾人卫生间。 |
3 | 外立面装饰材质 | (1)采用LOW-E节能中空玻璃幕墙、搭配铝板及高标准石材; (2)禁止使用普通涂料和高反射幕墙,谨慎使用彩色玻璃幕墙。 |
4 | 建筑面宽 | 高度大于54米的高层商务办公建筑,最大连续面宽投影一般不得超过60米。 |
5 | 建筑立面 | (1)空调机位、附属设施、电梯机房、设备用房、楼梯间等立面和屋顶建构筑物应进行一体化隐蔽设计和建设; (2)外立面广告牌匾设置需符合相关部门要求。 |
6 | 电梯 | (1)客货分离,应设置独立货梯; (2)按大厦总建筑面积计算每部客梯服务面积不大于4500平方米,等候时间不超过30秒,载重1600kg/部,速度4m/s以上; |
7 | 电气 | (1)双回路市电,后备发电设备充足,在停电时能保证正常办公; (2)实现通信网络5G全覆盖,物业管理、建筑设备监控、公共安全全信息化。 |
8 | 停车 | (1)每100个车位设置不少于1个无障碍停车位; (2)车场出入口设自动识别及车位数显示指示系统; (3)停车位充电桩设置比例应满足西安市相关要求。 |
9 | 快递投送设施 | 按5平方米/千平方米的指标预留快递投送网点面积,并同步配置快递投放设施,快递员工作和休息区等相关设施。 |
10 | 绿色建筑 | 须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评价标准;单体2 万平方米(含)以上建筑须达到二星级评价标准。 |
11 | 内部架高地板 | 不小于80mm。 |
B级 | ||
1 | 空间尺寸 | 有大堂,标准层净高2.8米以上; |
2 | 大堂设计 | (1)设置不小于200平方米大堂,设接待、等候区、信报间; (2)首层应设男、女及残疾人卫生间。 |
3 | 外立面装饰材质 | (1)采用LOW-E节能玻璃幕墙,搭配石材、高级面砖等材料; (2)禁止使用普通涂料和高反射幕墙,谨慎使用彩色玻璃幕墙。 |
4 | 建筑面宽 | 高度大于54米的高层商务办公建筑,最大连续面宽投影一般不得超过60米。 |
5 | 建筑立面 | (1)空调机位、附属设施、电梯机房、设备用房、楼梯间等立面和屋顶建构筑物应进行一体化隐蔽设计和建设; (2)外立面广告牌匾设置需符合相关部门要求。 |
6 | 电梯 | (1)客货分离,应设置独立货梯; (2)按大厦总建筑面积计算每部客梯服务面积4500-5000平方米;载重1000kg部;速度不低于3m/s; |
7 | 电气 | 有备用电且在紧急情况下可保证大厦公共设施正常运行。 |
8 | 停车 | 停车位充电桩设置比例应满足西安市相关要求。 |
9 | 快递投送设施 | 按5平方米/千平方米的指标预留快递投送网点面积,并同步配置快递投放设施,快递员工作和休息区等相关设施。 |
10 | 绿色建筑 | 须达到绿色建筑基础级评价标准;1 万平方米(含) 以上的建筑应达到一星级及以上等级;单体2 万平方米(含)以上建筑须达到二星级评价标准。 |
附表11
科研办公建筑品质标准要求控制表
项目 | 标准要求 | ||
集约 | 1 | 控制指标 | 新建科技研发型项目用地容积率不得大于2.3,并不得小于1.5,建筑高度应控制在60米以下。 |
2 | 功能构成 | 应形成科研办公、生活居住、服务配套等多元化复合功能;其中非科研办公类功能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0%。 | |
美观 | 3 | 建筑风格 | 应通过简洁硬朗的现代风格建筑形态体现都市科技感。 |
4 | 外立面材质 | (1)合理控制玻璃幕墙比例,通过陶板、铝板等新型材料以及真石漆、石材等材质组合使用形成丰富的立面变化; (2)禁止使用普通涂料,屋顶及立面各类附属设施进行一体化隐蔽设计。 | |
5 | 建筑组合 | 建筑群体应在统一建筑风格基础上,进行差异化设计。鼓励设置空中连廊及共享平台形成多样化建筑组合和连片慢行空间,提供多元共享的公共交往空间。 | |
6 | 色彩 | (1)一般以低饱和度中、浅色系色彩为主色调; (2)紧邻历史风貌建筑的可适当结合周边环境,适当采用相协调的深色进行色彩协调。 | |
实用 | 7 | 层高 | (1)办公功能结构层高不低于3.9米; (2)中试孵化功能结构层高不低于4.2米; (3)首层结构层高不低于4.5米。 |
8 | 服务设施 | (1)结合入口设置不小于15平方米的快递投送网点; (2)科研办公项目应结合主入口或服务核心,于建筑首层设置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共享服务空间,应包括共享大厅、共享会议、共享食堂、健身房、咖啡厅、便利店、书吧、图文打印等功能,鼓励结合需求设置智能商务睡眠仓等智能化设施; (3)鼓励结合室外空间,设置室外体育活动设施及小型球场。 | |
绿色 | 9 | 绿色清洁 | (1)应达到相应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须达到绿色建筑基础级评价标准;1 万平方米(含) 以上的建筑应达到一星级及以上等级;单体2 万平方米(含)以上建筑须达到二星级评价标准。 (2)集中供冷供暖,保证中试孵化等房间实现室内恒温恒湿,能源供应方式应尽量采用干热岩等清洁能源; (3)双回路市电,后备发电充足,保证停电时中试孵化及科研实验功能部分不断电。 |
10 | 环境景观 | (1)24米以下建筑屋顶设置不小于50%的可供活动的绿化场地; (2)建议通过垂直绿化打造层次丰富的景观环境; (3)在临城市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空间区域,塑造鼓励交往的开敞空间,不得设置围墙。 | |
智慧 | 11 | 智慧安防 | (1)实现智能监控安防和消防系统; (2)实现科研办公区域的通道闸机100%安装智慧身份识别装置。 |
12 | 智慧交通 | (1)应实现人车分流,有条件的园区可通过空中连廊实现立体分流; (2)实现智能停车管理系统,须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预留充电设施车位数量的30%应建成。 |
附表12
仓储建筑品质标准要求
序号 | 项目 | 控制要求 |
A级 | ||
1 | 高度 | 室内净高不低于9米。 |
2 | 设备 | 双电源供电方式(一用一备):当市政为独立双路电源供电,一用一备;当市政为一路电源供电时,需采取柴油发电机备用电源供电。 |
3 | 外立面装饰 | (1)材质:采用新型材料、装配式板材、真石漆等,鼓励使用新建筑材料(如GRC、FRP)进行外立面造型塑造; (2)色彩:灰色、白色冷色系低饱和度色彩为主色调; (3)企业LOGO应位于建筑上半部分,横向布置,大小不得大于立面面积的5%。 |
4 | 屋面 | (1)所有屋面加装或预留设置太阳能光伏组件的荷载; (2)屋面采光带面积不小于屋面面积的3%。(特殊类别避光产品除外) |
5 | 智能化 | (1)实现安全的通讯应用系统智能化; (2)附加无线工业物联网及室内定位系统。 |
6 | 绿色建筑 | 须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评价标准。 |
B级 | ||
1 | 高度 | 室内净高不低于5米。 |
2 | 设备 | 双电源供电方式(一用一备):当市政为独立双路电源供电,一用一备;当市政为一路电源供电时,需采取柴油发电机备用电源供电。 |
3 | 外立面装饰 | (1)材质:装配式板材、质感涂料; (2)色彩:灰色、白色冷色系低饱和度色彩为主色调; (3)企业LOGO应位于建筑上半部分,横向布置,大小不得大于立面面积的5%。 |
4 | 屋面 | 所有屋面加装或预留设置太阳能光伏组件的荷载。 |
5 | 智能化 | 实现安全的通讯应用系统智能化。 |
附表13
酒店建筑品质标准要求
序号 | 项目 | 控制要求 |
A级 | ||
1 | 大堂设计 | (1)大堂宽敞,景观好; (2)面积不小于700平方米; (3)大堂层高不小于13米,大堂上方挑空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 |
2 | 宴会厅 | (1)不小于1000平方米; (2)宴会厅净高不小于6米;使用空间内必须无柱。 |
3 | 入口设计 | (1)酒店前场区入口处须规划酒店车道,总宽度不得小于15.0米; (2)酒店主入口雨篷宽度必须至少满足两辆轿车同时停靠。 |
4 | 电梯厅 | 客梯厅的宽度应不小于3.6米。 |
5 | 外立面装饰材料 | (1)可采用天然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金属板幕墙组合。 (2)禁止使用普通涂料和高反射幕墙,谨慎使用彩色玻璃幕墙。 |
6 | 建筑立面 | (1)高度大于54米的高层,最大连续面宽投影一般不得超过60米。 (2)建筑的空调机位、附属设施、电梯机房、设备用房、楼梯间等立面和屋顶建构筑物应进行一体化隐蔽设计和建设。 (3)外立面广告牌匾设置需符合相关部门要求。 |
7 | 电梯 | (1)客梯、货梯、服务电梯分别设置; (2)客梯数量不少于4部; (3)电梯最小控制开门尺寸不小于1.2×2.5米,轿厢面积不小于3.45平方米; (4)等候时间不超过30秒,梯速为3米/秒。 |
8 | 庭院景观 | (1)酒店须设置有庭院; (2)入口应设置主题景观。 |
9 | 停车 | (1)分设地上地下专用停车场; (2)前广场应设置VIP车位和不少于2个大巴车位。 |
10 | 配套设施 | (1)须配建水疗和健身中心、零售商店、会议室、行政酒廊、儿童活动中心; (2)餐厅不少于两个(咖啡厅、宴会厅); (3)泳池不小于一个,且必须为加热泳池。 |
11 | 绿色建筑 | 须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评价标准;单体2 万平方米(含)以上建筑须达到二星级评价标准。 |
B级 | ||
1 | 大堂设计 | (1)有大堂; (2)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 (3)首层层高4.5米以上。 |
2 | 电梯厅 | 客梯厅的宽度应不小于3米。 |
3 | 外立面装饰材料 | (1)外立面采用大理石、高级面砖、铝板、玻璃幕墙等材料; (2)禁止使用普通涂料和高反射幕墙,谨慎使用彩色玻璃幕墙。 |
4 | 建筑立面 | (1)高度大于54米的高层,最大连续面宽投影一般不得超过60米。 (2)建筑的空调机位、附属设施、电梯机房、设备用房、楼梯间等立面和屋顶建构筑物应进行一体化隐蔽设计和建设。 (3)外立面广告牌匾设置需符合相关部门要求。 |
5 | 电梯 | (1)电梯数量不少于2部; (2)电梯开门宽度不小于0.9米; (3)等候时间不超过30秒,梯速为2.5米/秒。 |
6 | 配套设施 | 须配建零售商店、会议室、餐厅。 |
7 | 绿色建筑 | 须达到绿色建筑基础级评价标准;1 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建筑应达到一星级及以上等级;单体2 万平方米(含)以上建筑须达到二星级评价标准。 |
附表14
幼儿园、中小学建设品质标准
序号 | 项目 | 幼儿园 | 中小学 |
1 | 建筑 形态 | (1)应为独立功能建筑,不得与其他功能合并设置或设置于其他建筑内部; (2)主体建筑高度不应大于4层,幼儿生活用房应设置于三层及以下。 | (1)小学主要教学用房不得设置于4层以上; (2)中学教学用房不得设置于5层以上,校园建筑高度不得大于50米。 |
2 | 层高 | 班级活动室和寝室净层高不小于3.0米。 | 教室净层高不小于3.2米。 |
3 | 外立面材质 | 禁止使用普通涂料,禁止使用瓷质面砖进行外墙饰面。二层及以上禁止采用玻璃幕墙,保证校园安全基础上谨慎采用石材幕墙, 建议使用铝板、陶板等新型板材以及真石漆等弹性质感涂料。 | |
4 | 内部 空间 | (1)班级单设活动室面积不小于70平方米,活动室兼做寝室的面积不小于105平方米; (2)有独立设置的多功能活动厅、图书阅览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 每12班须配置1间机动教室,作为开展选修课、拓展课的场所,小学机动教室使用面积70平方米,中学使用面积80平方米。 |
5 | 日照 要求 | 幼儿园生活用房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得小于3小时。 | 普通教室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得少于2小时。 |
6 | 室外活动场地 | (1)公共室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得低于2平方米/生,并布置30米跑道;每班应设专用户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得小于60平方米; (2)室外活动场地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弹性塑胶面层。 | (1)小学应设置300米以上环形跑道;中学应设置400米以上环形跑道; (2)体育活动场地须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弹性塑胶面层。 |
7 | 接送集散场地 | (1)临路设置出入口的幼儿园应结合出入口设置人流集散和接送场地、接送港湾和即停即走通道。9班及以下幼儿园人流集散和接送场地应不少于350平方米,9班以上应不小于600平方米; (2)应设置于学校用地内,不得占用市政道路、绿化用地; (3)应设置集中的非机动车停车区、学生等候区、家长等候区、绿色通道区,并通过地面色彩或铺装分区和注明标识; (4)硬质透水材质铺装比例不低于50%; (5)接送集散场地与城市道路间应设置隔离桩等分隔设施,家长等候区内应设置“爱心座椅”。 | (1)中小学出入口应配置不少于800平方米的人流集散和接送场地; (2)应设置于学校用地内,不得占用市政道路、绿化用地; (3)应设置集中的非机动车停车区、学生等候区、家长等候区、绿色通道区,通过地面色彩或铺装分区并注明标识; (4)硬质透水材质铺装比例不低于50%; (5)接送集散场地与城市道路间应设置隔离桩等分隔设施,家长等候区内应设置“爱心座椅”。 |
8 | 接送 港湾 | (1)原则上应利用学校用地或道路绿化带进行设置,不得占用市政道路; (2)建设内容应包括港湾通道、即停即走停车区及隔离设施。 (3)港湾出入口与学校出入口距离应控制在20米至100米之间; (4)即停即走侧向停车区长度合计不得小于50米(满足10辆车侧向临时停放); (5)即停即走侧向停车区宽度不得小于2.5米,港湾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米。 | |
9 | 地下接送系统 | (1)建设内容应包括集中的地下停车区、即停即走接送通道、地下接送场地和学生等待区; (2)地下停车场的机动车出入口和其他机动车出入口距离不得小于20米,停车场出入口应分别设置; (3)地下接送系统应配置新风系统; (4)地下接送场地应于学生出口处设置智能闸机等安全隔离设施;配置智能显示屏等智能指示设施。 | |
10 | 新技术 | 须预装空调、静音新风系统; | 须预装空调、静音新风系统和直饮水系统; |
11 | 智能化 | (1)所有功能用房均应预留智能多媒体设备接口及100M bps及以上网络接口; (2)所有功能用房、走道、楼梯口、出入口、室外活动场地等位置应预留视频监控摄像头位置。 (3)建设智慧消防系统。 | (1)所有功能用房均应预留智能多媒体设备接口及100M bps及以上网络接口; (2)电力综合布线应充分考虑到校园网络、广播、通讯、智能视频监控的需要; (3)普通教室、专用教室、餐厅、厨房、走道、楼梯口、出入口、操场等位、置应预留视频监控摄像头位置。 (4)建设智慧消防系统。 |
12 | 绿色 建筑 | 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建筑应与小区执行统一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 达到绿色校园二星级评价标准。 |
附表15
加油加气站品质标准要求
序号 | 项目 | 控制要求 |
A级(3000及3000平方米以上) | ||
1 | 外观 | (1)主体建筑和入口主要道路应设置醒目标识,与道路有绿化隔离带分割的,应当在隔离带内设置醒目标识; (2)标识应采用自发光材料,罩棚外侧应设置醒目美观的夜间照明。 |
2 | 停车 | 在保证安全消防距离基础上,应结合设置便利店设置不少于8个快速充电临时停车位,停车位铺装须采用绿色透水铺装。 |
3 | 便利服务 设施 | (1)便利店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 (2)顾客休息室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可与便利店结合设置; (3)公厕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须设置第三卫生间、母婴室)。 |
4 | 智能化 | 设置智能支付系统。 |
B级(3000平方米以下) | ||
1 | 外观 | (1)主体建筑和入口主要道路应设置醒目标识,与道路有绿化隔离带分割的,应当在隔离带内设置醒目标识; (2)标识应采用自发光材料,罩棚外侧应设置醒目美观的夜间照明。 |
2 | 停车 | 在保证安全消防距离基础上,应结合便利店设置不少于8个快速充电临时停车位,停车位铺装须采用绿色透水铺装。 |
3 | 便利服务 设施 | (1)便利店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 (2)顾客休息室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可与便利店结合设置; (3)公厕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 |
4 | 智能化 | 设置智能支付系统。 |
附表16
公交场站规模控制表
场站类型 | 规模(平方米) |
首末站 | 不大于5000 |
枢纽站 | 不大于8000 |
停保站 | 不大于22000 |
综合车场 | 按照其主导功能确定占地面积 |
注:新建公交场站容纳公交车的数辆应按照200平方米/每标台的标准进行核算,特殊用地条件不能满足停放要求的应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系数折算。
附表17
公交场站建设品质标准
序号 | 项目 | 控制要求 | |
立体建设 | 平面布局/临时场站 | ||
1 | 立体化 | (1)应采用立体建设模式,结合轨道站点及其他交通设施建设的枢纽站、停保场应进行综合开发; (2)容积率不得小于1.2,建筑密度不得大于70%,绿地率不小于15%。 | (1)应采用平面布局; (2)容积率不小于0.3,建筑密度不小于15%,绿地率不小于15%。 |
2 | 人性化 | (1)除管理服务用房外,站房应结合首层配置候车休息室(不小于100平方米)、便利店(不少于100平方米)、卫生间(不少于30平方米)、母婴室(不少于6平方米); (2)候车室应设置储物柜、手机自助充电设备、便民箱等便民设施; (3)新建公交站点应设置集中的非机动车停车处; (4)新建公交站点应实现不同线路之间的站内换乘。 | |
3 | 智能化 | (1)智能化服务设施:应于候车休息室和候车廊内设置LED动态信息显示系统(电子站牌),非机动车停车区应设置电动车智能充电设备; (2)智能化交通设施:车牌识别系统、新能源车智能充电系统(建议配置)。 | |
4 | 美观化 | (1)公交站场主体建筑应采用现代风格,并与周边整体环境构筑物风格、材质色彩保持一致。建筑外立面装饰材料应采用环保质感涂料、玻璃、金属板材等,屋顶宜采用绿色屋顶形式; (2)所有公交场站应与主体建筑醒目位置统一设置公交标识,并于场站入口或建筑入口处设置明显标识。 |
附表18
变电站建设规模控制表
变压等级 | 主变压器容量[MVA/台(组)] | 变电站结构形式及用地面积(㎡) | ||
半户外、户外式 | 户内式 | 地下、半地下式 | ||
330kV | 240-360/2-4 | 8000-45000 | 4000-20000 | 3200-16000 |
110kV | 16-50/2-3 | — | 3600-4300 | 3100 |
附表19
变电站建设品质标准
序号 | 项目 | 品质标准 | |
地下、半地下形式 | 户内、户外形式 | ||
1 | 建设形式 | 新建变电站应为GIS变电站,110KV变电站不得采用户外式,330KV变电站宜采用户内式。 | |
2 | 控制指标 | 新建地下、半地下式变电站地面容积率不得大于0.3,绿地率不得小于50%。 | 新建户内式变电站容积率不得大于1.5,建筑密度不得大于65%。 |
3 | 建筑外观 | (1)变电站地面建筑应采用现代风格,并与周边整体环境构筑物建筑风格、材质色彩保持一致。建筑外立面装饰材料建议采用环保质感涂料、复合金属板材等; (2)地下、半地下变电站不应设置围墙,地面应结合场地建设公园、广场等综合景观。 | (1)变电站主体建筑应采用现代风格,并与周边整体环境构筑物建筑风格、材质色彩保持一致。建筑外立面装饰材料建议采用环保质感涂料、复合金属板材等; (2)户内、户外形式变电站宜设置围墙,围墙应通过绿化等手段进行景观化处理。 |
附表20
市政道路(桥梁)建设品质标准
编号 | 类型 | 项目 | 建设标准 |
1 | 路面及施工 | 路基施工 | 机动车道路床顶面以下30-80cm填土应采用改良土,增加承载力。 |
2 | 路缘石 | 采用花岗岩石材或高强混凝土路缘石,结合道路实际情况,机动车道边缘宜采用R型或弧线型路缘石。 | |
3 | 道路标线 | (1)道路标线应采用热熔型或热塑型材料,色彩鲜明,逆反射系数符合规范要求,学校、医院等敏感地区及停车视距不良区域路段应采用减速震荡标线。 (2)交叉口通过交通渠化标线或铺装彩色路面等方式明确自行车、行人过街通道,右转车道处宜设置导流岛作为行人及自行车过街等候区。 | |
4 | 人行道 | (1)步行街、步行桥路面应采用防滑耐磨石材面砖与陶瓷透水砖拼接铺设,其他道路人行道应采用防滑耐磨的透水面砖。 (2)相交道路人行道铺装色彩、材质、图案应相互协调,实现衔接过渡。 (3)人行道内井盖盖板材质、图案等应采用与路面统一的景观化处理,保证视觉协调。 | |
5 | 非机动车道 | (1)独立设置的非机动车道宜采用细粒式彩色沥青面层铺设; (2)非机动车道坡度纵坡应小于2%,特殊情况下不得大于2.5%且坡长不得大于100米。 | |
6 | 机动车道 | 交通量大、重载交通道路应结合实际需求采用改性沥青。 | |
7 | 交通岛 | (1)道路交叉口右转机动车流量较大且交叉口用地条件许可时,应采用转角交通岛的方式设置右转车道。交通岛的面积不宜小于20平方米。 (2)宽度超过40米的道路,人行过街横道应设置过街安全岛,其宽度不小于2米。过街安全岛两端应设置防护设施,且其外侧应使用警示设施、反光标志和“靠右侧通行”的标志等。 | |
8 | 道路设施 | 交通标志 | 交通标志牌应符合相关交通标志标线规范要求,建成区核心区域、高速公路与城市道路平交路口、城市立交、桥梁等重要位置和交通枢纽节点应采用主动发光道路交通标志。 |
9 | 路灯照明 | 路灯亮度应达到相关照明设计标准,并适当预留灯杆装饰用电负荷。应保证人行道夜间照明要求,消除暗区盲点。 | |
10 | 多杆合一 | (1)在满足功能需求和使用前提下,各类标牌标杆进行一体化布置。原则上只保留路灯杆与交通信号灯和设施杆,其他标牌标杆应形成便于拆卸拼装的功能模块,合并到“两杆”上,不再单独设置。综合杆应做好空间预留,便于逐步整合。 (2)结合智慧管线预留,鼓励设置智慧灯杆(兼具5G微基站挂载、WiFi覆盖、物联传感/定位功能、视频监控、广告发布、车联网等功能)。 | |
11 | 多箱并集 | (1)按照多箱合一、分仓使用的原则对街道各类市政箱体统一设计、并集设置、适度预留,原则上分为有源综合机箱和无电源机箱,便于后期管理运维。 (2)机箱宜布置于沿路绿带,不得影响路口安全视距及阻碍行人通行; (3)箱体应结合周边,从材质、色彩等方面做景观化处理。 | |
12 | 街道家具 | (1)所有新区主干道路口应设置道路指示牌,采用激光镂空字、电子屏幕地图及智慧查询底图触摸操作面板,内置wifi信号装置,实现道路网络全覆盖,实现夜间自发光,并建议兼具无线充电功能。 (2)垃圾桶、座椅等街道家具应结合地方文化要素统一设计,与周边协调,体现区域特色。 | |
13 | 公交设施 | (1)完善公交停靠站标牌、标识、标线。有条件的应设置港湾式停车,侧向停靠的公交站台宽度不少于2.5米,站台长度不少15米。 (2)公交站点须同步预留供电设施和智能城市服务系统接口(站牌、候车亭、护栏设施、治安监控设施、实时交通地图查询、旅游服务、空气质量检测和快速自动充电设备,并具备WIFI覆盖等)所需的供电、通信、网络等接口,并设置临时座椅等便民设施。 | |
14 | 非机动车设施 | 自行车停放区应于路面划定范围和标识,引导自行车有序停放。轨道站点和公交站点周围大于50小于100米范围内应设置集中的非机动车停车点,停车位不小于50个。 | |
15 | 护栏护柱 | (1)人行横道两侧及公共建筑出入口等原始坡道处应设置护柱或车阻石,高度不宜低于400毫米,造型宜采用与新区整体风格相协调的艺术风格,并具备夜间灯光提示。 (2)设置于路面内的分隔护栏应采用可拆卸式,不得附属设置向路面内探出造成行车安全隐患的花箱等设施。 | |
16 | 过街设施 | 城市干线交通道路和快速路以上级别的道路的步行过街设施应采用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并设置自行车坡道、自动扶梯和垂直电梯。 | |
17 | 其他 | 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及外侧5米范围内,除必要的交通杆及便民设施外,不宜设置其他地上设施及构建筑物。 | |
18 | 市政设施 | 检修井 | 绿化带宽度大于2米的道路应将市政检修井设置于绿化带内,不具备条件的宜避免设置于机动车道上,并应保证检修井盖材料及外形统一。 |
19 | 管线布设 | (1)原则上道路主机动车道下方不宜布设管线(因道路宽度受限等特殊情况无法满足时应另行分析论证),应布设于绿化带、侧分带和人行道下方。 (2)新建主次干道应预留市政管廊,至少实现电力电信电缆入廊,并预设中水管线避免未来二次开挖,管沟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 |
20 | 空间预留 | 应预埋智慧灯杆专用管线,或在综合管廊中预留智慧管线空间,并随道路建设预留信号灯、路灯灯杆线路接口,保证后续免开挖建设条件。 | |
21 | 绿化环境 | 行道树 | 人行道宽度小于6米的,采用单排行道树植栽,大于6米的,须采用双排行道树植栽,保证绿化和遮阴效果。行道树采用树池种植的,应统一设置树池盖板,严禁泥土直接裸露。 |
22 | 街道景观 | 桥梁、主要道路交叉口、轨道站点周边、景观主入口、滨水活动空间等主要人流集散点应结合地方文化要素,整体设计,通过设置艺术小品、文化雕塑等可视化艺术装置,突出城市特色和整体风貌。 | |
23 | 夜景亮化 | 所有主干路桥梁,立交桥、人行天桥、道路绿化带须进行泛光照明或灯光演绎设计,强化点亮效果,次干路及支路可根据区位合理确定。 |
附表21
各类建设项目引导要求汇总表
序号 | 项目 | 控制要求 | |
住宅 | |||
1 | 外立面装饰 | 门窗 | (1)断桥铝合金隔热型材:窗65系列,门120系列;栏板扶手为120系列; (2)推拉门:采用提升推拉扇。 |
2 | 内部装饰 | 大堂装修和首层电梯厅(如设) | (1)吊顶:石膏板装饰造型吊顶; (2)地面:全石材(含人造石); (3)墙面:石材(含人造石)+墙纸; (4)电梯门套:石材及线条干挂(石材); (5)灯具:装饰吊灯(大堂)、节能筒灯、LED射灯、T5灯带。 |
3 | 地下大堂 (如设) | (1)地面:瓷砖地面+瓷砖走边; (2)墙面:瓷砖墙面+瓷砖背景+石材线条套框; (3)电梯门套:石材及线条干挂; (4)天棚: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石膏线条+乳胶漆或铝合金扣板/格栅吊顶; (5)灯具:筒灯+射灯。 | |
4 | 标准层电梯厅装修 | (1)吊顶:石膏板装饰造型吊顶; (2)地面:全石材(含人造石); (3)墙面:仿石砖; | |
5 | 标准层走廊装修 | (1)吊顶:石膏板装饰造型吊顶; (2)墙面:仿石砖; (3)地面:仿石砖+石材波打线; (4)灯饰:节能筒灯/吸顶灯。 | |
6 | 智能化 | 楼宇对讲系统 | (1)系统应具有可视对讲、信息发布、户内报警、室内招梯、访客图像存储等功能。小区岗亭的对讲管理机能外接摄像机,其画面能在业主室内机上显示,便于业主辨认访客身份以确定是否放行。 (2)首层单元门设置彩色可视门口主机、下大堂主出入口设置彩色可视门口机;小区人行主出入口设围墙机,在保安室放置门卫管理机,服务中心前台配置管理机。 |
7 | 电梯控制系统(如设) | (1)业主乘梯,刷卡后自动选层; (2)访客乘梯,通过楼宇对讲系统开放受访楼层权限。 | |
8 | 家庭安全系统 | (1)一、二层及顶层外墙门窗红外幕帘探测器:精装设置,毛坯预留管路; (2)厨房可燃气体探测器:精装预留管线,毛坯不配置; (3)进户门(含大户型次进户门)安装门磁。。 (4)求助按钮:(精装)卫生间、卧室、客厅设置; (5)电子门锁线缆:电源线+信号线。 | |
9 | 设备管材 | 通风 | 在自然状态下居住空间通风顺畅,外窗可开启面积不小于该房间地面面积的1/20。 |
10 | 生活给水管(含热水) | (1)入户前:钢塑复合管; (2)入户后:PPR管。 | |
11 | 污、废水、通气管 | 采用UPVC排水管(二层转换层及其以下污废水管采用柔性接口铸铁管),18层(含)~24层(不含)采用PP静音管。 | |
12 | 雨水管、阳台排水管 | 敷设于幕墙内的采用镀锌钢管,丝扣连接,其余部位采用UPVC雨水管(防紫外线),粘结。 | |
13 | 供热 | 全部采用地暖供热。 | |
14 | 地漏 | 不锈钢地漏。 | |
15 | 户内电气配管 | KBG管或PVC管。 | |
16 | 其他 | 隔音 | (1)楼板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不大于60DB; (2)楼板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50DB; (3)分户墙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55DB; (4)含窗外墙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40DB; (5)内墙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45DB。 |
商务写字楼 | |||
17 | 建筑设计 | 标准层单层面积 | 1500 - 2500平方米 |
18 | 设施配套 | 公用设施 | 设专门的职工餐厅,并设有适当规模的高档商务餐厅,设提供多项服务的商务中心,设快递服务、银行。 |
19 | 内部装修 | 门厅、 首层电梯厅 | (1)地面:应采用大理石、花岗岩、或铺高级地毯; (2)墙面:应为大理石或高级墙纸; (3)吊顶:石膏板装饰造型吊顶。 |
20 | 走廊 | 高级带胶垫毯或用石材地面,高档吸声材料吊顶。 | |
21 | 设备 | 设备 | (1)24小时冷热水供应; (2)大开间情况下不低于500流明桌面照明。 |
22 | 智能化 | 通信(CA) | 计算机网络通信系统到达所有的办公间,提供其他国际国内长途语言及数据通信条件。 |
23 | 设备(BA) | 主要的空调、通信等机电设备由计算机管理监控器运行状况,实现部分设备的自动控制。 | |
24 | 保安监控系统 | (1)针对重要给排水设施、通风设备经设施进行监视、报警; (2)照明系统自动定时和远程开关控制; (3)配置报警系统; (4)车辆出入口、人行出入口、首层大堂、消防楼梯、电梯轿厢、室外停车位、园区地面主干、园区周界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 |
25 | 门禁系统 | 建筑出入口、园区出入口、重要无人值守设备机房门电子门锁带状态反馈接口;系统可远程监测门状态、具备电子地图功能;门禁控制器TCP/IP组网;门禁读头具备免掏卡读卡功能。 | |
26 | 电梯控制系统 | 智能电梯分配。 | |
酒店 | |||
27 | 客房设计 | 客房数量 | 不小于300间,部长级以上套房不少于2套。 |
28 | 标准间净面积 | 不小于36平方米。 | |
29 | 标准间开间 | 不小于4.2米。 | |
30 | 套房面积 | 总统套房面积 350-400平方米。 | |
31 | 客房区 | (1)客房区走廊净宽不小于1.8m; (2)客房电梯厅开口不得直接面对客房门; (3)客房层高为3.2~3.8米。 | |
32 | 立面开窗 | 开窗 | (1)客房窗户如设开启扇,须设开启角度限位器,开启角度≤15度,开启后最大开口宽度≤100mm;开启外窗须安装可拆卸或者可锁闭的执手; (2)客房落地窗不设安全护栏,须采用中空双层夹胶安全玻璃。 |
33 | 内部装饰 | 门厅、 电梯厅 | (1)地面:应采用大理石、花岗岩、或铺高级地毯; (2)墙面:应为大理石或高级墙纸; (3)吊顶:石膏板装饰造型吊顶。 |
34 | 走廊 | 高级带胶垫毯或用石材地面,吸声材料吊顶。 | |
35 | 客房 | (1)实木门,户门配电子门锁; (2)卫生间保证干湿分离。 | |
36 | 灯光设计 | (1)大堂、大堂吧、行政酒廊、总统套房的落地灯、台灯进入智能调光控制; (2)客房大面积的发灯灯箱透光石等光源进入智能调光控制或自带调光; (3)酒店外立面应亮化设计并独立控制。 | |
37 | 设备 | 空调和新风系统 | (1)中央空调系统,空调系统具有分区域控制功能; (2)用于公共场所的空调机组要设置加湿装置。通过风阀的调节,机组应能满足100%新风和100%回风状况的要求; (3)所有的客房应能满足分室温控的要求,并采用卧式水平暗装的风机盘管; (4)新风量不小于40立方米/人/小时,HVAC(空气调节系统)设计供应量不多于10平方米/人。 |
38 | 供水 | 24小时冷热水供应,客房国际标准直饮水供应。 | |
39 | 供电 | 至少每平方米90Va的电源供应,双回路市电,后备发电设备充足,在停电时能保证至少24小时正常经营。 | |
40 | 智能化 | 智能化水平 | (1)所有客区(含客房及公共区域)实现全区域无线网络覆盖; (2)电梯摄像机叠加楼层号; (3)酒店的办公局域网与客人宽带上网的网络物理分隔; (4)客房阳台门磁接入客房控制系统以检测阳台门状态,以启闭空调运行,达到节能目的。 |
加油加气站 | |||
41 | 外观 | 采用玻璃、铝合金、不锈钢等及其他新型材料,并进行造型化设计。 | |
42 | 便利服务设施 | 结合设置ATM机、生活缴费、交通违章缴费、洗车、快餐服务等功能,建设公共共营站。 | |
43 | 智能化 | 设置智能车闸和自动识别车牌系统。 |